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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初进鹿城 (1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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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“水母”是澜城不夜街上众多夜店之一,千叶在这儿打工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她不是什么行政公关,也不搞酒水促销,这类工作需要那些身材火辣、模样出众、性格外放的女孩——她一条不占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傲人的身材、精致的脸蛋,不会化妆也从不化妆。常年一条起球的棉质运动裤,洗到发白的T恤,鞋脏兮兮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夜店这种地方,光线暗醉鬼多,被人踩上一脚再平常不过。更倒霉的是,她总不能及时俯身下去把鞋擦净——因为她背上随时扛着一个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扛泥人就是她的工作,不光扛“水母”的,也扛不夜街其他夜店的。只是“水母”提供了休息场所,让她看上去更像名正式员工。有活儿的时候干活儿,没活儿的时候帮着归置酒瓶酒箱。店里管顿宵夜,她一般不舍得吃,总带回去当第二天的早餐。

        什么是泥人,顾名思义就是烂醉如泥的人。他们放飞自我醉死方休,常喝到断片儿,四仰八叉躺在店内各个角落——洗手间,消防通道,杂物室,楼道口——这些人要么是只身前来寻乐的,要么是被狐朋狗友忘在店里无人善后的。她负责将他们扛出去,有钱帮忙叫个车,没钱则选个安全的角落扔在路边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女孩能干这种活?是的,她天生巨力。店里重量级的泥人都是交给她去扛的,她比男人还有劲。

        此刻,她正背着建材公司陈总,四平八稳的穿过大厅朝外走。突然,一个人从侧面跑来,啪嗒踩在她脚上,她稍有踉跄,却还是稳稳站定,再一看,那人早跑出大厅不见踪影。

        昨天刚洗的鞋又被踩上厚厚的脚印,心里好不窝火。

        将陈总扛出去,保安拦了的士,稳稳妥妥扶上车,一单工作就算完成。刚想回店,忽觉颈后湿湿滑滑的,伸手一摸,陈总在她背上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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